锥齿轮承载能力计算方法 第20部分:胶合承载能力计算 闪温法 (GB/Z 10062.20-2025) 国家标准《锥齿轮承载能力计算方法 第20部分:胶合承载能力计算 闪温法》由TC52(全国齿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郑机所(郑州)传动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镭射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太重智能采矿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大学、长安大学、中原工学院。
起草人:徐文博 、赵宁 、董美珠 、王志刚 、郭云飞 、曹志刚 、宋朝省 、郭辉 、杨剑辰 、李海霞 、何志强 、莫海波 、于广滨 、范瑞丽 、莫帅 、师陆冰 、郭情情 、管洪杰 、邱免 、郝丽春 、孙霖霖 、李优华 、闫耀龙 、李秉纪 、刘思远 、王海伟 、韩鹏 、卢正新 、花栋栋 、苏进展 、侯耐 。
该标准基于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7],描述了锥齿轮和准双曲面齿轮胶合承载能力计算的一种方法——闪温法。 该标准中的公式旨在建立统一的可接受的钢制直齿锥齿轮、斜齿锥齿轮、弧齿锥齿轮、零度齿锥齿轮和准双曲面齿轮的抗胶合能力的计算方法。这些公式也同样适用于渐缩齿和等高齿。在下文中,术语“锥齿轮”是指以上所有齿轮类型;如果不包括所有的类型,则会具体明确。 该标准发布时,锥齿轮和准双曲面齿轮的抗胶合承载能力计算的积温法尚不可用。 该标准中的公式基于当量圆柱齿轮理论,仅限于当量圆柱齿轮的端面重合度εvα < 2的锥齿轮。计算结果在 ISO 10300-1 规定的使用系数范围内有效(见 ISO 6336-2)。此外,给出的计算方法对小轮和大轮的齿廓变位系数之和为零的锥齿轮也适用(见 ISO 2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