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 安全要求 (GB 47368-2026) 国家标准《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 安全要求》由TC514(全国文具运动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山东汇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佳美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康乐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山东迈宝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泊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澳瑞特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山东汇祥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武汉昊康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正星(桐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亿体育健康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起草人:侯伟波 、程志华 、刘佳欢 、郝鹏 、杨国盛 、许瑞景 、高原 、徐鹏 、侯岩峰 、赵雪峰 、吴云强 、武爱军 、景志峰 、刘严雄 、赵凌燕 、黄家运 、董旭 、徐培明 、何亚 、黄金飞 、周懋安 、王苏 、田旭玲 。
该标准界定了室内固定式健身器材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产品分类、要求、标识和说明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室内环境下,供14岁及以上人群使用的固定式健身器材(简称器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