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1-2026)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鑫豪斯电子探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青鸟电子有限公司、英吉森安全消防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合顺传感有限公司、新考思莫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宏军 、刘激扬 、郭春雷 、赵宇 、孙超 、康卫东 、张颖琮 、李长缨 、刘金岚 、潘小非 、徐缴文 、马立波 、钟军 、李志刚 、齐云江 、龙方彦 、王勇 、姜波 。
该标准界定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分类和命名、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和包装,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工业与商业场所使用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