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 (GB 16710-2025) 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由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徐工国重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艾奇蒂现代迪万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重建机有限公司、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钻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博雷顿(山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住友建机(唐山)有限公司、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雷沃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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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了土方机械的机外发射噪声限值和司机位置噪声限值,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土方机械、水平定向钻机和轮胎式叉装机。 该标准不适用于GB/T 44254定义的电动土方机械。 该标准不适用于在该标准规定的噪声限值(见表1、表2)实施前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