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GB 18664-2025) 国家标准《呼吸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由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2SC3(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呼吸防护装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化学防护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应急管理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浙江南核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冠烽医疗用品(厦门)有限公司、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3M中国有限公司、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贝斯莱夫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呼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高玛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吉立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TSI提赛环科仪器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小兵 、张明明 、蔡忠 、易江灯 、吴秀琴 、张守鑫 、林焰峰 、王海椒 、孙辰晨 、王忠旭 、欧泽兵 、程奕雷 、陈锡钢 、朱荟 、刘亚平 、郑洋 、赵东巍 、苏世标 、降凡 、范燨 、栗丽 、张鹏 、郝秀清 、张雪艳 、李荣宗 。
该标准规定了呼吸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与维护、呼吸保护计划和判废与更换。 该标准适用于为预防作业场所缺氧和/或空气污染物等对人体的危害所使用的呼吸防护装备。 该标准不适用于水下作业、航空及医疗救护用呼吸防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