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 (GB 46034-2025) 国家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规则》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9(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起草单位: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起草人:宋树欣 、刘激扬 、吴和俊 、鲁云龙 、胡锐 、胡逖 、冯敏莹 、洪声隆 、王宗存 、李琳 、陈斌 、王栋 、魏冉冉 、刘卓洋 、赵秀雯 。
该标准规定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总体要求、资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定、档案管理。 该标准适用于消防救援机构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场所进行核查和对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场所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