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2021.2-2025) 国家标准《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SC4(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小米智能家电(武汉)有限公司、广州工控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商业大学、安徽尊贵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河南新飞智家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艾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迈科隆真空新材料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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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了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能效等级及实施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以及容积小于或等于60 L半导体制冷器具(简称“电冰箱”)。 该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商业用途或车载用途而设计的制冷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