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56-2025) 国家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SC4(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周继程 、郦秀萍 、陈丽云 、王姜维 、石兰 、毛瑞 、杨柳 、丑鹏飞 、魏洪杰 、刘功国 、滕国翔 、上官方钦 、柯雪利 、王长城 、黄玉鸿 、谢吉祥 、陈小平 、刘冬 、袁中甲 、高健 、温冬 、汤晓帆 、陶秀军 、赵金奎 、李劲松 、吴朝晖 、芮义斌 、黄晓蓉 、王海洋 、魏代斌 、王刚 、仇金辉 、陈海红 、倪冰 、段志伟 、李涛 。
该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转炉工序和电弧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评价,以及新建、改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