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2014)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或主管。
1.0.2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2014)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或主管。
1.0.2本规范适用于装有电力驱动、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活塞空气压缩机、隔膜空气压缩机、螺杆空气压缩机、离心空气压缩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及其压缩空气管道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