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热地毯和安装在可移动地板覆盖物下方的用于加热房间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 (GB 4706.108-2012)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热地毯和安装在可移动地板覆盖物下方的用于加热房间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安徽安泽电工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彩阳电暖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徐艳容 、程乃亮 、尹华 、李政勇 、梁希 、李广明等 。
本部分涉及以下器具的安全:
——电热地毯和类似器具;
——打算直接安装在房间内可移动的地板覆盖物下方,并加以固定的用于加热房间的电热装置。
单相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装置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