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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897.4-2002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2002-02-22,实施日期:2003-03-01,下载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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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 8897.4-2002) 国家标准《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由TC176(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已被标准 GB 8897.4-2008(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原电池中锂电池的检验方法和性能要求,以保证锂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合理的、可以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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