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厂卫生规范 (GB 8950-1988) 国家标准《罐头厂卫生规范》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食品工业公司。
本规范适用于以肉禽、水产、果蔬类等为原料,加工罐头食品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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