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8789-1988) 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此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非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和治疗,也可参考此标准。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8789-1988) 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此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非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和治疗,也可参考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