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绩效评价指南 (DB14/T 3582-2025)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周玉芬、刘丹、徐敏敏、张智渊、樊晓燃、贾彩霞、薛梦莹、巩泽、李焕峰、马秀娟、王玉杰、牛维杰、肖翻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绩效评价。
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绩效评价指南 (DB14/T 3582-2025)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周玉芬、刘丹、徐敏敏、张智渊、樊晓燃、贾彩霞、薛梦莹、巩泽、李焕峰、马秀娟、王玉杰、牛维杰、肖翻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