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4部分:评估与验收 (DB34/T 5329.4-202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安徽建筑大学、安徽久吾天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奚姗姗、刘晓峰、陈冰宇、刘静思、赵彬、黄健、解东、杨阳、谢发之、王莹莹、张华、唐晓菲、高敏、孙晓红、李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