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生态环境绩效评价指南 (DB14/T 3602-2025)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云扬八方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伟锋、李文辉、樊晓燃、张智渊、巩泽、薛梦莹、李焕峰、巩子越、张城、刘林刚、徐敏敏、刘丹、王玉杰、马秀娟、赵钱垒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提升改善低污染水水质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其他人工湿地工程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