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碳排放定额 (DB21/T 4203-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龙腾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天晟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党政机关类公共机构碳排放定额 (DB21/T 4203-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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