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导则 (DB35/T 2281-2025)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福建省商标协会。
起草人:朱东风、林丽卿、林佳雯、林森媚、马宁、杨爱军、卢江海、陈丽辉、陈光华、刘爱武、张莉。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展示场所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建设类型、建设条件和建设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地理标志展示场所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