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零碳工厂建设导则 (DB35/T 2285-2025)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节能中心,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节能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建师范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福州市节能监测中心、三明市节能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
起草人:邱岚、江学书、陈潇川、吴林涛、郭敏杰、陈松涛、许静贤、康依涵、谢家成、蒲倩、王栓、林非、陈金文、巫瑞上、赵越、陈贤佳、卓开烺、罗德彬、丘喜生、曾令兴、曹长林、王文波、洪志伟。
本文件规定了低零碳工厂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建设过程。本文件适用于规模以上(以下简称“规上”)工业企业开展低零碳工厂建设;其他工业企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