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冻区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监测技术规范 (DB21/T 20017-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诚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北京网路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季冻区高速公路基础设施监测技术规范 (DB21/T 20017-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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