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园区评价规范 (DB21/T 4187-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鄂尔多斯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达茂零碳(近零碳)园区管委会、包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辽宁省能源研究会
起草人:-
零碳园区评价规范 (DB21/T 4187-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鄂尔多斯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达茂零碳(近零碳)园区管委会、包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辽宁省能源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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