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头、足浴场所卫生标准 (DB34/ 172-1999)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安徽省卫生防疫站、合肥市西市区卫生防疫站。
起草人:徐业林、张庆、左红云、徐伏牛、周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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