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规范 (DB4403/T 619-2025)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广东省新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乐山师范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龙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起草人:何义林、毛振中、言洁、谢秀晓、张巧敏、何侃、吴鹏飞、李锦顺、廖慧卿、杨金龙、吴秀娟、魏毛毛、荣利娟、陈平兰、王坤、陈磊珍、翁华君。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深汕合作区)的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