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管理规范 (DB21/T 4095-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红十字会、沈阳急救中心、久心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丹东市中心医院
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管理规范 (DB21/T 4095-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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