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技术规范 (DB21/T 4096-2025)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