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2138-2025) 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业废水高氯酸盐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2138-2025) 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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