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和验收规范 (DB3206/T 1103-2025) 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南通市档案馆,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南通市档案局、南通市档案馆、南通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机要保密局、南通市审计局、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江苏华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兰台档案事务所
起草人:陈海兵、方玉林、孙吉安、胡小雨、李建国、蒲玄及、戴兆斌、曹雪斌、陈溢鹏、吴别佳、杭亚军、王珺、洪石陈、白凌、冯晓霞、吉晓凌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和验收的基本要求,项目文件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档案验收和项目档案移交。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政务信息化项目,其他信息化项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