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抽检技术规范 (DB3207/T 1058-2024) 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提出部门为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连云港市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灌云县同兴镇动物防疫检疫站、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站、海州区农业农村局、东海县农业农村局、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连云港市畜牧兽医学会、灌云县杨集镇动物防疫检疫站。
起草人:张苏珍、贺燕、尹树科、王少利、陶威、单玉平、田蕴、葛敏、董燕萍、张雪君、祝海梅、支元、张竞男、钱省、高娟、潘晓盼、孙田。
本文件适用于在生产、销售、监管等环节中对畜禽产品中β受体激动剂、喹诺酮类、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酰胺醇类及代谢物等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的抽检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