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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2/T 449-2016 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

标准号
DB1302/T 449-2016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16-12-01
实施日期
2017-01-01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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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标准仅供学习参考,使用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版本为准。
简介

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 (DB1302/T 449-2016) 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起草人:庞学良、孙淑玲、汤思凝、张鑫、张立田、张谊、段晓然、肖琎、刘洋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兔肉等产品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本标准十种元素的检出限和定量限:当取样量为0.5g,定容体积为50mL时,砷、铅、硒、铬、汞和锑检出限为0.001μg/kg、定量限为0.01μg/kg;镉、镍、铜和锌检出限为.0005μg/kg、定量限为0.005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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