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DB37/T 4829.1-2025)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起草人:邹昊辰、沈飞、吕腾
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第1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DB37/T 4829.1-2025)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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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邹昊辰、沈飞、吕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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