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质量评价规范 (DB3307/T 137-2024) 主管部门为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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