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2)型水库大坝(坝高15 米以下)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DB35/T 1582-2016)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
起草人:吴为民、卓春开、陈文清、钟怡川、董文鼎、关庆胜、丁卫文。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的总则、概述、现场安全检查及工程地 质勘察、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及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坝高15m以下(不含15m)福建省内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