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犬发情鉴定技术规程 (DB21/T 4033-2024)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朋朋宠物有限公司、鞍山市状元训养犬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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