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DB23/T 3657-2023) 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海员总医院(省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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