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DB21/T 4006-2024)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 (DB21/T 4006-2024)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