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处置工作规范 (DB14/T 2947-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呼和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
起草人:杨玉、王红、王文娟、闫鸿、陈茜、李君萍、李晓宾、郭红丽、穆贝莉、张小玲、丁三寅、赵宇晨、范明卿、高彩虹、路志昊。
本文件适用于卫生检疫部门对入境外籍人员开展肺结核监测体检及处置工作。
外籍肺结核病例监测体检处置工作规范 (DB14/T 2947-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太原海关口岸门诊部)、呼和浩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呼和浩特海关口岸门诊部)。
起草人:杨玉、王红、王文娟、闫鸿、陈茜、李君萍、李晓宾、郭红丽、穆贝莉、张小玲、丁三寅、赵宇晨、范明卿、高彩虹、路志昊。
本文件适用于卫生检疫部门对入境外籍人员开展肺结核监测体检及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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