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 (DB4403/T 357-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适用于对深圳市辖区内配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M和N类车辆开展自动驾驶数据的记录和存储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 (DB4403/T 357-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文件适用于对深圳市辖区内配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的M和N类车辆开展自动驾驶数据的记录和存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