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港口评价指标体系 (DB32/T 4549-2023)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