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清明酒生产工艺规范 (DB3601/T 7-2023) 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大唐酒业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起草人:万卫华、江炳塘、吴铭、吴军、夏杰锋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