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袋料栽培技术规程 (DB3715/T 13-2022) 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聊城市农业科学院。
起草人:赵岑、李岩杰。
适用于聊城市灵芝袋料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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