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苗药残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DB44/T 430-2007)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起草人:陈培基、林钦、李刘冬、黄珂、古小莉、甘居利、杨美兰、黎智广
本标准规定了虾苗药残监测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培育的虾苗药物残留监测的抽样。
虾苗药残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DB44/T 430-2007)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起草人:陈培基、林钦、李刘冬、黄珂、古小莉、甘居利、杨美兰、黎智广
本标准规定了虾苗药残监测抽样的要求、方法、记录、样品封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培育的虾苗药物残留监测的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