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小屋管理规范 (DB3202/T 1029-2022) 主管部门为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潘晓雯、刘文卫、朱丁、徐鹏、石平、秦宏、孟元华、张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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