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DB2327/T 049-2022) 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起草人:黄颖利
本文件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DB2327/T 049-2022) 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东北林业大学
起草人:黄颖利
本文件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