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生一卡通”技术规范 第2部分:二维码通用要求 (DB11/T 1867.2-2021) 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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