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活跃度测评方法 (DB12/T 964-2020)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部门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人:黄雁东、高勇、吴利蕊、吕琴、党代柱、高建国、孙志光、陈晨、陈莹
声明:本站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索引服务平台资源索引自网络/用户分享,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