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白鸭 卫生防疫规范 (DB35/T 566-2004)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农业厅,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连城县畜牧水产局。
起草人:周铭、刘富祥、罗火星。
本标准规定了连城白鸭鸭场的建设、消毒、卫生要求、免疫接种、抗体检测、禁用兽药与停药期、鸭粪与病死鸭的处理、发生传染疫病情的紧急处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连城白鸭种鸭和商品鸭防疫。
连城白鸭 卫生防疫规范 (DB35/T 566-2004)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农业厅,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连城县畜牧水产局。
起草人:周铭、刘富祥、罗火星。
本标准规定了连城白鸭鸭场的建设、消毒、卫生要求、免疫接种、抗体检测、禁用兽药与停药期、鸭粪与病死鸭的处理、发生传染疫病情的紧急处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连城白鸭种鸭和商品鸭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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