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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 323-2018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8-12-03,实施日期:2018-12-15,下载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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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 323-2018)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黄全佳、魏育、张宇、胡军、王坚、陈文田、林云萍、黄厔、吴艳聪、刘艳英、郑堰日。

本标准规定了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排放控制要求、排放管理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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