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1部分:改善鼻部症状功能检验方法 (DB22/T 397.11-2017) 主管部门为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DB22/T 397.11-2017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1部分:改善鼻部症状功能检验方法
发布日期:2017-11-10,实施日期:2017-12-30,下载格式PDF。
简介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1部分:改善鼻部症状功能检验方法 (DB22/T 397.11-2017) 主管部门为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