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08年7月21日由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对外承包工程的定义、管理原则、企业资质要求、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纠纷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明确了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资格条件,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中的行为规范,包括遵守国际条约和东道国法律、保护劳动者权益、防范商业贿赂等。《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