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该规范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替代了原《GB50041-92》版本,是锅炉房设计的重要技术依据。规范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蒸发量不大于75t/h的蒸汽锅炉房,以及热水温度不高于200℃的热水锅炉房设计。内容涵盖了锅炉房选址、工艺布置、设备选型、管道系统、电气控制、安全防护、环保要求等关键技术要求,同时考虑了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最新标准。该规范的实施为锅炉房设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保障锅炉房安全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在锅炉房建设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要求。